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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 施 方 案
2006-07-06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行业作风,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人事政策法规为依据,以防止滥用权力为重点,不断规范政务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开创人事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总的要求是:对于社会普遍关注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人事“热点”工作,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在一定范围,采取适当形式,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五公开”:
1、公开办事政策。凡涉及本局各项人事业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决议、决定、有关文件。
2、公开办事职责。包括办事机构的职能,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审批权限,“马上办”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
3、公开办事程序和条件。各项人事业务的办事过程、顺序和手续,办事所需文书资料、证件及所具备的资格条件。
4、公开办事纪律。对办事要求,纪律规定,违规违章处理办法。
5、公开办事结果。包括办事的阶段结果和最终结果及对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理结果。
三、实行政务公开的项目
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与社会发生联系,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或与本局干部职工利益有直接关系的事项,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其主要项目是:考录国家公务员、考核奖惩、人事调配、人事计划、职称评聘、各类专家和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军转干部安置、工资审批、工龄核定、人才交流、考试培训、收费项目、内部财务等。
四、公开范围、形式和时间
公开范围即办事所涉及的范围。
公开的形式一般要做到“两有、三挂、四上墙”:“两有”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三挂”即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即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职责、程序上墙,办事政策和条件上墙,办事结果上墙。对于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工作还应当以会议文件、公告或者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公开的时间,以方便群众办事和接受社会监督,不影响办事为前提。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一般要事先公开。
五、组织领导
为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袁全汉
副组长:傅爱萍
成  员:汤卫华、王建平、刘良树、余艳鲜
局属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要亲自抓落实,以确保政务公开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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