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负责推行国家机关单位(含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制度,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单项法规工作。 二、负责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职务任免等各项管理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四、负责政府机关非领导职数的管理及审批工作。 五、负责机关单位副局级以下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资格认定、备案、录(聘)用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办理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事宜。 七、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八、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表彰奖励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